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Dr. iur., 2004)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LL.M., 2001)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碩士(LL.M., 1999)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LL.B., 1997)
憲法、行政法、法學方法論、歐盟法、國家學、國際人權法
2019年 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108學年度第一期「傑出人才講座」
2015年 科技部103年度「傑出研究獎」
2014年 中央研究院「第三屆中央研究院人文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獎」
2013年 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第一屆「年輕學者創新獎」
2012年 國科會100年度「傑出研究獎」
2011年 中央研究院「2011年年輕學者研究著作獎」
2006年 國科會95年度「吳大猷先生紀念獎」
2004年 德國慕尼黑大學博士學位最高等第成績獎(Fakultätspreis)
2003/04年 慕尼黑法學會年度博士論文獎
到院:02/01/2007
電話:(02)2652-5443(助理室)
傳真:(02)2785-9471
電子郵件:sphwang@gate.sinica.edu.tw
研究助理:張德志 |(02)2652-5443 | techihchang@gate.sinica.edu.tw
我的研究領域主要包含憲法、行政法、歐盟法、國際人權法、國家學,以及法學方法論。博士論文旨在探討司法違憲審查權與立法權之間的權限分際問題。2004-2009 年這段期間,主要致力於法學方法論、憲法釋義學與憲法理論等領域的研究,除了對我國、德國與美國相關爭議問題的憲法學分析之外,也特別針對自由法運動、評價法學與類觀點學等重要方法論進行深入探討,並因此而對奧地利法學者 Hans Kelsen 的純粹法學有更深一層的認識。
在 2009-2011 年這段期間,我運用過去幾年方法論研究的成果,將 Kelsen 理論當中所蘊含的框架秩序觀點,延伸到德國行政法中權力分立問題的討論,嘗試從框架秩序的觀察角度,探索電信法與環境法中「不確定法律概念」的運用,所導致立法、行政與司法三權之間的權力分立難題,並提出突破當前難題之具體改革建議。自 2012 年總結「法律作為框架秩序」此一以行政法為主軸的研究以來,我一直持續耕耘「憲法作為框架秩序」以及「歐盟法作為框架秩序」這兩個並行且相互支援的研究主軸;自2017年起,更將研究腹地進一步拓展至「國際法作為框架秩序」此一領域。針對這些研究主軸,我都嘗試運用過去幾年來經由相關研究不斷深化的框架理論,為當代憲法、歐盟法與國際法相關爭議問題,提出不同於傳統主流觀點的解讀,特別是陸續證明了德國公法學界長久以來面對國際法或跨國法秩序所抱持的二元論傳統,對當代發展的深遠影響,並進而指出這種二元論觀點的盲點與瓶頸何在。
站在過去的研究基礎之上,我一方面希望藉由「國際法作為框架秩序」的理論取徑,繼續關注國際法與國內法在不同具體情境之中,如何彼此衝突與協調的問題。另一方面,基於對法律規範的框架意義越來越多面向的體會,我下一階段的研究重點,將更進一步著眼於法規範的擬制性,嘗試從法規範作為一種擬制的觀察角度出發,針對民主、權力分立、人權保障等各種層面的公法爭議,提供更具有說服力與開創性的分析視野,期能藉此對法律的社會功能,得到更深入的理解。
CV: http://idv.sinica.edu.tw/sphwang/CV.pdf
履歷:http://idv.sinica.edu.tw/sphwang/中文履歷.pdf